为加强后勤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及学校有关网络法律法规。
二、信息发布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三、严禁进行商业及广告内容站点链接。网页中加入的超级链接应真实有效,同时应保证链接内容的健康性和安全性。
四、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五、办公室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六、网络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在经领导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办公室应定期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办公室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科室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干部、职工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