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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东南角树木清理及场地平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07-22浏览量:

我单位就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东南角树木清理及场地平整项目(二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东南角树木清理及场地平整项目(二次)(编号:后勤采购2024-007)

二、项目预算金额:起步报价0元,投标人报价为其向学校缴纳的费用。

三、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四、报名条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aysfxyhqc@126.com。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10:00,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后勤楼四楼会议室。

3、本次采购为远程不见面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4、本项目需查看现场,请于2024年7月24日上午10:00,安阳师范学院弦歌大道校区东门集合。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打印界面复印件(查询时间显示在公告日期之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提供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人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公告在《安阳师范学院后勤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四个工作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师范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2-3300078

安阳师范学院后勤处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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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5000  邮箱:hqc@a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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