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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2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办行〔2014〕528号)要求,为加强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5年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建立火灾防控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校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做好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使本单位师生员工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掌握火灾防控的一般知识。

三、加强检查整改

校属各单位要根据《安阳师范学院贯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院政〔2010〕30号),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深化前阶段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治理成效,在“11.9”消防安全月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排查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1、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对所属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清理房间内的废弃物品,尤其是电源周围存放的易燃可燃物品;检查用电设施、办公用各种连接线是否安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检查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楼道是否堆放易燃物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园内焚烧各类废弃物;加强取暖和用气安全管理,检查食堂餐厅燃气灶具、锅炉及其它特种设备等,严禁各类值班室以及宿舍等场所使用煤球炉取暖,防止引发火灾和因通气不畅引发煤气中毒。

2、加强重要节点防范。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5年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等关键时段的消防工作,加强对学生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管控。

3、确保落实整改成效。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尽快整改销帐,消除安全隐患。

                                         

                                          安阳师范学院

                                         2014年12月11日

上一条:转发《安阳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修正版201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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